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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学科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23 阅读:


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建设任务分解办法》(浙商大统计学一流学科[2017]1号)和《关于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统计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统计学院[2017] 13 号)相关要求,现启动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和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各类学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要求

①社会服务项目

社会服务立项课题,需提交与社会服务相关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具体范围如下;

1)横向课题合同;

2)省部级领导批示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采纳;

3)媒体宣传报道;

4)技术成果转化合同;

5)与课题相关的社会服务咨询报告。

②其他立项课题

按照《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建设任务分解办法》和《关于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学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重大项目每项至少完成C刊以上论文10篇,其中至少51级以上;重点项目每项至少完成C刊以上论文5篇,其中至少31级以上;一般项目每项至少完成C刊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11级以上;博士研究生的科研项目参照入学当年的研究生毕业科研要求规定,每项至少完成C刊以上论文2-3篇,其中至少11级以上;1篇论文仅允许1个一流学科项目资助。教材与专著应完成相应书籍的出版;其他科研项目需提交相应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2020年及以前的项目最终成果单位署名要求为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2021年起的项目最终成果单位署名要求为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和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项目最终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资助”字样或英文“the characteristic & preponderant discipline of key construction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Statistics)”,否则验收时不予认可。

项目成果未完全达到规定要求,但获得其他与之相当的学术成果的,经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认定,也可结题。

2.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填写《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项目结题表》、《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成果清单》,附相应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进行审核。

3.结题材料

①《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项目结题表》1份(附件1);

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成果清单》1份(附件2);

③ 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

④ 其它相关资料。

4.注意事项

① 所有结题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本必须同时上交。

② 对到期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提前填写《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项目结题表》,在课题完成情况一栏勾选“申请延期”,交学院审批。

③ 到期未完成且不办理延期结题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结题。

④ 提交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请使用统一的科研项目结题研究报告封面。

5.资料上交

请按时将结题纸质资料交到综合楼62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截止时间:20231210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电话:28008065

电子邮箱:shenlei@zjgsu.edu.cn


统计与数学学院

20231122

附件1: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学科项目结题表

附件2: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成果清单

学科项目结题研究报告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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