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根据《浙江省一流学科建设管理办法》(浙教高教〔2023〕30 号)和《浙江省高水平大学重点建设学科(登峰学科)建设方案(统计学)》等文件精神,现启动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各类学科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1.验收要求
①社会服务项目
社会服务立项课题,需提交与社会服务相关的各类成果证明材料,具体范围如下;
1)横向课题合同;
2)省部级领导批示或省部级以上政府采纳;
3)媒体宣传报道;
4)技术成果转化合同;
5)与课题相关的社会服务咨询报告。
②学术著作项目
教材与专著应完成相应书籍的出版。
③其他立项课题
其他立项课题根据当年立项时的具体验收要求,提交相应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论文级别可以按照最新的科研认定办法进行相应折算)。
项目最终成果的单位署名要求为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项目最终成果均应标注“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资助”字样(英文--“ the Summit Advancement Disciplines of Zhejiang Province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 Statistics)”),或“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资助”字样(英文--“the characteristic & preponderant discipline of key construction universities in Zhejiang province (Zhejiang Gongshang University- Statistics)”),以及“统计数据工程技术与应用协同创新中心资助”字样(英文--“Collaborative Innovation Center of Statistical Data Engineering Technology & Application”),否则验收时不予认可。
项目成果未完全达到规定要求,但获得其他与之相当的学术成果的,经院学科建设领导小组认定,也可结题。
2.结题程序
项目负责人在项目完成后,填写《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学科项目结题表》、《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成果清单》,附相应佐证材料,提交至学院办公室,学院进行审核。
3.结题材料
①《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学科项目结题表》1份(附件1);
②《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成果清单》1份(附件2);
③ 研究成果复印件1份;
④ 其它相关资料。
4.注意事项
① 所有结题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本必须同时上交。
② 对到期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可提前填写《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学科项目结题表》,在课题完成情况一栏勾选“申请延期”,交学院审批。
③ 到期未完成且不办理延期结题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结题。
④ 提交研究报告结题的项目请使用统一的学科项目结题研究报告封面。
5.资料上交
请按时将结题纸质资料交到综合楼62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30日
联系人: 沈老师
联系电话:28008065
电子邮箱:shenlei@zjgsu.edu.cn
附件1: 浙江省登峰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 学科项目结题表
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学科建设领导小组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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