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建设任务分解办法》(浙商大统计学一流学科[2017]1号)和《关于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统计学)科研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浙商大统计学院[2017] 13 号)相关要求,需对已完成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现就有关结题事项通知如下:
1.结题要求
按照《浙江省一流学科A类(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建设任务分解办法》的规定,重大项目每项至少完成C刊以上论文10篇,其中至少5篇1级以上,发表研究周期为3-5年;重点项目每项至少完成C刊以上论文5篇,其中至少3篇1级以上,研究周期为3-5年;一般项目每项至少完成C刊以上论文3篇,其中至少1篇1级以上,研究周期为3-5年。1篇论文仅允许1个一流学科项目资助,教材与专著完成相应书籍的出版,其他科研项目需提交相应的研究报告和相关成果。所有研究成果必须署名浙江工商大学统计与数学学院。
2.结题程序
项目主持人在项目完成后,填写《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任务结题表》、《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成果清单》,附相应佐证材料,提交至学科办公室,学院进行审核。
3.结题材料
①《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任务结题表》1份(附件1);
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成果清单》1份(附件2);
③ 研究成果复印件或原件1份;
④ 其它相关资料。
4.注意事项
(1)所有结题资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本必须同时上交。已发表论文电子版知网下载后以pdf格式提交。
(2)对到期不能按计划完成的项目,项目主持人应提前填写《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优势特色学科(浙江工商大学统计学)科研任务结题表》,在课题完成情况一栏勾选“申请延期”,交学院审批。
(3)到期未完成且不办理延期结题手续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结题。
5.资料上交
请按时将结题纸质资料上交至下沙综合大楼609办公室,同时发送电子版到指定邮箱。
截止时间:2021年5月21日
联系人: 高老师
联系电话:28877470
电子邮箱:1326544969@qq.com
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科办公室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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